2026年招生章程
时间:2026-06-01 浏览:8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提高我院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二条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Hainan Health Management College),学校(机构)标识码:4146014639。办学性质: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普通全日制。主管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办学地址:澄迈金江校区(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1号)澄迈老城校区(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北一环路)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学院根据海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24个省(区、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管理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工作由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98-32115033和举报邮箱hnhjyxcb@163.com,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监督。

第五章  录取原则

认可各省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投档分为准。

我院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投档分数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九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按照我院在该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该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录取规定录取。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第十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之后,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市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十三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十四  鉴于医学类专业(护理、医养照护服务、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药学、中药学等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请考生慎重报考。

十五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其他

十六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档案等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院学工处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七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

十八 新生入学半年后,成绩特别优秀,符合相关文件中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可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经审核同意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十九 学生完成学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二十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力解决学生就读期间经济困难问题。具体按照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和我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对普通专科学生收费,具体如下:

序号

系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学年)

1

健康管理与促进系

520801

健康管理

12800

2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12800

3

520417

中医养生保健

11800

4

520507

医学美容技术

12800

5

570306

体育保健与康复

12800

6

健康照护系

520201

护理

14800

7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12800

8

520808

医养照护服务

12800

9

食品与药学系

4901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11800

10

490104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11800

11

520301

药学

13800

12

520410

中药学

13800

13

520410

中药学
(沉香药用与产品开发方向)

13800

14

信息工程系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1800

1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1800

16

560214

网络直播与运营

11800

17

社会工作系

590101

社会工作

11800

18

520901

眼视光技术

12800

19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1800

20

520504

口腔医学技术

12800

注:学院宿舍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

二十二 针对需要办理退费的考生,按《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第二十 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址:海南省澄迈县文化北路1号

联系部门: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8)3211501132115022

监督电话:(0898)32115033

E-mail: hnhjyxcb@163.com

学院官网https://www.hainhmc.edu.cn

附则

第二十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 本章程由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分享链接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热门文章
最新动态